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1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2、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3、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4、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5、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为客观公正考核教师一年一度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本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由中心小学班子会确定产生。
二、考评小组:
由中心小学校务会部分成员、部分完小校长、中心小学部分教研组长组成。(具体名单由领导机构确定)
三、考评时间:
以区教体局安排为准,以学年度为单位。
四、评分细则
(一)德(20分)
1、具体要求:政治立场坚定,讲求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严于律己,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工作负责,实事求是,为人师表,廉洁奉公,热爱学生,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上进心强,遵纪守法,教书育人。
2、考核办法:采用减分制计分,每学年总分不超过20分。
(1)由各校校长向评委介绍本校教师情况(中心小学教师直接由校务会介绍),教师在一年来无不良表现或未造成不良影响记20分(以书面材料为依据)。
(2)受到镇、区级以上处分的,每次扣10分,受到校内行政处分的每次扣5分,因师德问题造成较坏影响的每次扣3分。
(二)能(20分)
1、具体要求: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学科知识,能独立地开设本学科的活动课,组织学科竞赛,坚持有目的有计划的自学进修及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能较好地执行教学常规,能胜任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有较强的班级(教研组及学校行政)管理能力和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能积极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勇于进行教改。
2、评分办法:
(1)能胜任本职工作,能积极接受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方面反映好记10分,不能接受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及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4分。
(2)学历记5分,按最高学历计分。研究生5分,本科4分,大专3.5分,中专3分,高中及以下2分。
(3)综合能力5分。中心小学校长、书记5分,副校长4.5分,现任中层正职及村完小校长4分,中心小学其它校务会成员(包括干事、村完小副校长)3.5分,村小教导主任3分,教研组长2.5分,班主任2.5分,教师1.5分。
(三)勤(15分)【以上学年考勤为准,即前一年9月份至当年8月份】
1、具体要求:按照学校及上级教育、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分办法:采用减分制,每学期总分不超过15分,年度考核时,取两学期的平均分。
(1)旷工一天扣5分,旷课一节扣2分。
(2)学校各类会议及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2分。
(3)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一天扣0.05分。正常产孕假不扣分,保胎假或是延期产育假当年考核不计分,病假出示病历证书。
(4)中考3天、高考2天,家长陪伴照顾不扣分。
(5)其它假按国家规定执行,超假按事假一天扣0.2分。
(6)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
(7)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停课,每节扣1分。
(8)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如上交表格、文件等),每缺一次扣0.2分。
(四)绩(45分)
1、教学成绩40分
(1)考核依据:xxx质量监测成绩为准。
(2)计分办法:
①总分40分封顶,总得分低于20分保底20分。
②计算公式:
个人成绩得分=个人成绩÷【(第一名总成绩+第二名总成绩)÷2】×40
(3)备注:
①按总分值的100%计分,校级领导、中层人员、专业教师、中心幼儿园教师成绩记分办法:校级计满分,中层计95%(兼任统考科目的中层人员按个人成绩得分或按管理岗位得分占60%+个人成绩得分占40%的综合得分,二选一就高不就低的办法计分)。
②任教中心幼儿园兼班主任的计90%,任教中心幼儿园但非班主任的计85%。未兼任统考科目的专业教师按总分值的`85%计分。
③兼任双科:先分科计分再取平均分×110%。任教三个班或XX学科(语数英)及以上的教师计分:在每学年总成绩上,依次加1分、2分,依次类推。
④交流人员当年评优成绩计算上一年,依此类推。
⑤正常产假、病假人员按参评人员成绩的平均成绩计分。
⑥超产假、病假人员及未正常上班人员按参评人员最低分的60%计分。
综合荣誉5分
教师本人参赛及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教师书写教育教学论文获奖或发表,课题当年已结题,国家级记5分,省级记4分,市级记3分,区级记2分,镇级及校 ……此处隐藏35994个字……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校园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xx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服从校园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职责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必须影响的;
9.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校园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校园组织民主评议、校园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校园考核小组群众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校园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须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校园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能够透过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园、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校园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校园、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校园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校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校园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校园同类型人员平均水平,由原校园发放。
10.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校园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对于病伤残教职工,校园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贴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校园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校园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校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xx]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校园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校园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校园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